按照校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报名、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64位同学作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学校进行评选和审批,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10月19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517-83511144(寇霖煊老师)
地点:美术学院西辅楼301办公室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美术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