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参与学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17:00前向学院资助办公室反映,电话:0517-83511144,或前往西辅301向李天予老师反映。
美术学院
2021年10月15日
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参与学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17:00前向学院资助办公室反映,电话:0517-83511144,或前往西辅301向李天予老师反映。
美术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