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学生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册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46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0〕43号)
二、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参保范围:淮阴师范学院所有在籍学生
2、缴费标准:淮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缴费标准为565元/年·人,其中个人缴纳140元,其余425元由财政补贴。低保户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3、缴费方式:学生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在规定时间内代扣不成功的,由学生自己在校财务处网页自助平台缴纳。低保户学生持户口所在地政府发放的低保户证到所在学院登记,学院集中上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核准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参保享受待遇
1、门诊治疗:参保学生在定点首诊医院----学校卫生所就诊,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报销70%;确需转校外医院门诊治疗的,由校卫生所医生开具同意转诊证明,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报销70%,全年报销最高限额为500元。低保户最高限额为2000元。
2、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50元、500元,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50元,但最低不低于150元。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报销分别为85%、75%、6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报销80%;60000元以上至本人年度内可支付的医疗费用额度的部分,按90%报销。
按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后,乙类自理部分学校再报销50%,最高限额为5000元。低保户最高限额为10000元。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 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大病保险赔付部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按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后,乙类自理部分学校再报销80%,最高限额为20000元。
3、门诊特定项目: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不全需要血液透析、器官组织移植使用抗排斥药、慢性肝炎(含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支架术后抗凝治疗(一年)、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冠心病、高血压(很高危)、重度糖尿病、精神类疾病、帕金森病、恶性肿瘤术后、结核病等病种。
门诊治疗: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报销后,乙类自理部分学校再报销80%,全年最高限额5000元;
住院治疗: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报销后,乙类自理部分学校再报销80%,全年最高限额20000元。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以下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1、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在市区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医疗费用。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自杀(精神病除外)、自残、酗酒、打架斗殴、犯罪行为等产生的医疗费用、美容美体性质的费用。
3、境外就医发生的费用。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医疗费用。
五、咨询电话及学校报销时间
清河区医保中心:83643060 83643303 83643038
淮阴师范学院卫生科、医保科、: 83525060 83511061 83525978报销时间:每月5日上午(交通路校区)、每月15日上午(长江路校区)(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六、校园首诊医院门诊流程
参保学生凭城市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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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室就诊开处方→药房划价→收费处结帐→药房取药
七、转外急诊门诊流程
参保学生凭城市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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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校区卫生所诊断室开具转诊证明→市区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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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凭学校转诊证明、定点医院病历、费用发票→回校卫生所按规定报销
八、在校期间住院流程
参保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19号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携带门诊病历到所需住的定点医院开具住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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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障卡和住院证明到所在校区卫生所收费室开具转诊三联单交所住医院,出院时直接在所住医院结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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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凭医院报销分割单回学校卫生所按规定报销
九、寒暑假期间住院流程
参保学生家庭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定点医院→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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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参保学生凭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校卫生所开具同意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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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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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凭医保中心报销分割单回学校卫生所按规定再报销
十、转外省、市住院流程
确需转外省、市住院的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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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或家庭所在地三甲以上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包括在校和寒暑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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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凭当地三甲医院转诊证明、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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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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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医保中心报销分割单回卫生所报销乙类自理部分
十一、特定门诊办理流程
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肾衰竭血透治疗、器官组织移植使用抗排斥药、支架术后抗凝治疗(一年)、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凭门诊或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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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到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办理(北京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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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炎(含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三期、冠心病、重度糖尿病、精神性疾病、帕金森疾病、恶性肿瘤术后、结核病,凭社会保障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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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或住院病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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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初到市医保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 (一年内只办一次)
十二、淮安市清河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内定点医院
淮安市一院、淮安市二院、淮安市三院、淮安市四院、解放军第八二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医院、淮安市淮阴医院、淮安市中医院、淮安市一院一分院、淮安市一院二分院、淮安市淮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河区区级机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