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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8/12/26 10:12:24 人气:

为加强我系学生工作,建立学生干部管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系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保证我系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系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具体负责,其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 。

二、管理范围

系学生会成员(包括在校学生会任职),各班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

三、学生干部选拔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男女比例得当原则,择优录用原则。

四、学生干部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2、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团队精神,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办事坚持原则。

6、全局观念、集体观念强,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学生干部管理机制

全系学生干部实行竞争选任制和轮换制。

六、学生干部产生的方法、程序

1、书面申请报名

参加班级学生干部竞选的同学到其辅导员、班主任处提出书面申 请;参加系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同学到团总支申请。申请时应注明所报职务、条件和生源所在地。

2、资格审查

团总支根据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和标准对申请报名的同学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参加系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同学的审查范围是各班学生干部和学生会干事。

3、公开竞选

申请者根据所报职务的职责,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工作思路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表明自己对竞选的态度。竞选班级学生干部的同学由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评委分别打分,其分值各占50%;竞选系学生会干部的同学由全系学生干部和评委分别打分,其分值各占50%。

4、组织考察

团总支根据学生干部职位和得分情况,按1:1.2比例进行考察,拟定学生干部人选。

5、党总支研究确定

团总支书记将学生干部考察情况向党总支作全面汇报,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学生干部组成人员。报校团委、学生处备案,公布就职。

七、学生干部教育与培养

1、党总支每学年举办一期学生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学生干部受到系统的教育,使他们努力做到:政治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上,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学习上,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勤于思考,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秀。工作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善于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把对上级负责和对青年学生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工作协调能力及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纪律作风上,模范地遵守系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讲原则,树正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敢于和一切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作斗争。

个性修养上,为人处事要头脑冷静,豁达大度,宽厚待人,诚实朴素;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善于团结其他学生干部一道工作。

2、团总支认真组织学生干部参加院系组织的党课、团课学习和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3、团总支建立学生干部档案,进行定期目标管理。

4、团总支坚持经常性的对学生会干部的指导帮助,指导学生会制定好工作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和每周例会;辅导员、班主任坚持经常性的对班级学生干部的指导和帮助,指导班干部制定好工作计划,加强集体建设和两周一次班干部会。使广大学生干部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受到锻炼,增长才干。

5、学生会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全系学生干部或全系学生报告一学期的工作情况;班级学生干部每学期结束后向本班同学报告一学期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6、学生干部每学年轮换一次。

八、学生干部辞职、免职

1、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任职期内,有两门(含两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胜任所任职务,经调整后仍不胜任者;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到系级以上通报者。

2、学生干部辞职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调查、讨论后报系党总支审批;核实审批后发文确认。

3、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免职。情况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受到系级以上纪律处分者;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营私舞弊者;工作中相互拆台,搞小团体,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者;个人素质及道德水准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参与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声誉及利益者;一学期无故迟到、缺席工作会议三次者;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有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者。

九、学生干部考核

1、学生干部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计入综合考评和学生干部个人档案中,并作为推荐各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2、考核内容

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工作实绩三个方面进行。

⑴ 在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带头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生活朴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群众威信高。

⑵ 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良。

⑶ 在工作上,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职责明确,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扎实,责任心强,讲方法,讲艺术,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时间观念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考核办法

⑴ 学生干部考核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一次,考核时间与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同时进行。

⑵ 学生干部在被考核时,要按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经个人汇报、民主评议和团总支对学生干部目标管理写实成绩得出考核成绩。

⑶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⑷ 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推荐到省、市、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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