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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日期:2025-06-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美术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美党发[2020]018号)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院课堂考勤管理,配合教学工作安排,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考勤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

2.旷课课时按实际上课课时计。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三次计1课时。

3.学生请假必须之前写好请假条。请假3天之内,由班主任老师签字;超过3天,需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方能生效。

4.为加强合班上课课堂考勤管理,对合班上课的课堂各班应实行分区就座。

5.班级同学有权对考勤班长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二、奖惩条例

1.旷课1-3节,扣德育分2分;旷课4-6节,扣德育分4分;7-14节,扣德育分8分。旷课达10节的给予学院情况通报,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取消该学期评优评先资格;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按学校学生考勤管理规定执行。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较多的德育测评分不可以打满分,其中迟到、早退两次记旷课1节,迟到或早退达15分钟以上者记旷课1节计算,迟到,早退每次扣德育分 2分。

2.严禁学生在课堂上进餐、吃零食,第1次被检查到扣德育分 1分,予以批评教育并指令立即整改;第2次被检查到扣德育分 2分,并在全班予以当面批评教育并指令立即整改;第3次被检查到扣德育分 3分,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该学期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且取消该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3.美术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每天对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学生考勤反馈情况严重不符的将视为考勤工作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班级将扣取班级考勤班长的任职加分。

4.学院将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考勤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30节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45节及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60节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80节以上者给予退学处理。

三、本细则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上一条:美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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