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师办〔2017〕86 号)和《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淮师办〔2023〕69号、淮师办〔2016〕107 号)的相关规定,经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并审定,现有38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0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教务办)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511039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师办〔2017〕86 号)和《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淮师办〔2023〕69号、淮师办〔2016〕107 号)的相关规定,经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并审定,现有38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0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教务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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