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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
日期:2025-06-24 信息来源: 美术学院党委  点击数:

美术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

(美党发[2020]006号)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现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美术学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是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要求。

二、责任主体

第三条 全面从严治党是学院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共同的责任。学院党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既是向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也是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学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相关制度要求,始终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学院党委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要带头抓、主动抓、严格抓,杜绝“好人主义”。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但不是唯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同样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失责要被追究责任。

第四条 党支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责任清单

第五条 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论述,强化思想武装和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推进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和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拓展学习渠道,提高思想引导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引导广大师生、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党员师生分层分级专题学习交流,开展新思想学习月月谈。

第六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研究,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执政规律、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坚守理想信念,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第七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重要管理制度和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师生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选树和开展美术学院“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积极发挥优秀典型、榜样模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第八条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引领校园新风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网络媒体规范管理,严格课堂教学纪律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制和一会一报制,规范各类社团活动,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制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高职称、高学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引导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四、责任落实

第九条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淮阴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淮阴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党委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班子成员要严格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严禁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决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决定。

第十条 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决抵制党内关系庸俗化。健全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形式,畅通党员表达意见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申辩、申诉等权利。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党员第一身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参加组织生活,履行相应义务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积极开展“最佳党日活动”创建和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执行领导干部讲党课、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支部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

第十二条 增强党组织政治与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新时代淮阴师范学院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支部。突出政治引领,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党支部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强化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发挥教师党员专业优势,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地方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 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党员发展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规划,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利用学校党校和学院党校加强政治理论培训,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不断改进党校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党员的思想素质和党性修养。结合师生思想和工作学习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做好新转入党员材料审核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对不合格党员上报组织部备案,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依规给予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坚持“双带头”标准,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党务秘书。加强党务干部的日常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业务培训。完善党务工作的激励保障制度,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学习培训等方面,对党务工作的同志予以充分重视。对不能较好履行党建工作的党支部书记,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加强学院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推荐,拓展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渠道注重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和推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干部调整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干部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真诚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十六条 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人才队伍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加大人才内培力度,实施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实力。建立学院分配激励制度,把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 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员干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把师生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师生办好实事、解决难题,持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建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师生来访、同干部师生谈心谈话、师生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深入了解校情民意、倾听师生呼声,扎实做好服务师生工作。

第十八条 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建立学院纪检委员督查机制严肃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适应时代和生活格局的新变化、新要求,强化家风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以好家风促党风、带政风。

第十九条 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学院党委要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支持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提倡实名举报,既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发挥纪委委员监督职能,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净化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严格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第二十条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立改废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党建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坚决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项工作责任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二十一条 开展党纪教育和惩治腐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扎实推进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管好配偶、子女、亲属,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清清白白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工作生活环境。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的纪律底线。坚持纪在法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协助校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注重廉政风险排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构建责任网络。学院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中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动员、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师生朝着学院既定的目标奋进

第二十三条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按照《江苏省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指标体系和《中共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学院党委定期向上学校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党支部向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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