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报名、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等级结果,现予以公示。
如对评定等级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27日上午8:3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517-83511144(寇霖煊老师)
地点:美术学院西辅楼301办公室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美术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等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