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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本科生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办法
日期:2023-05-09 信息来源: 教务办 点击数:

一、颁发毕业证书

当年暂作结业处理的学生,可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回校申请重修,达到毕业要求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予颁发毕业证。毕业日期按发证日期填写。如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则不予办理。

二、授予学士学位

年暂作缓授学位处理的学生,可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回校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补授条件按学校相应学位授予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获学位日期按发证日期填写。如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则不予办理。

三、相关手续

往届生申领两证均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签字后,将申请表、复印件、授予学位登记表等材料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部学籍科。经学校批准后由各学院统一将证书领回发放给毕业生。

四、送交时间

请往届生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将表六淮阴师范学院申请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审批表(表六)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美术学院教务办。


 表六:淮阴师范学院申请补发毕业证、学位证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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