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2019级学生及申请补授的往届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提出拟授予和缓授予学士学位及往届生拟补授学位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7-83511039。
2023年毕业生可授缓授补授学位表.xls
上一条:关于2023年7月19级应届毕业生补授学位证和毕业证及其他往届生补授毕业证的通知 下一条: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评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