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往届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提出往届生拟补授学位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511039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2-2024年12月往届生补发毕业证、学位证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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