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美术学院已启动2023年12月往届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511039
联系人:陈晓满老师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美术学院已启动2023年12月往届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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