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11名学生拟补授毕业证、学位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8-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教务办反映。联系电话:0517-83511039。
2026年7月拟补授毕业、学位证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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