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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美术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5-06-16 信息来源: 团委宣传部 点击数:

共青团美术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美党发[2021]003号)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对象和推优推优条件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年推优2次,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3.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此外,还需学习目的明确,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团支部前1/3,且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科目,要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优”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文体等素质拓展活动。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优”注意事项

(一)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2.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科技文化艺术节、体育竞赛及美育劳育类、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创新创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2.凡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及专业课程不合格者,一年内不予“推优”。凡已列为“推优”对象后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及专业课程不合格者,取消“推优”资格。

三、“推优”工作程序

(一)“推优”流程: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班主任必须到场)。美术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二)“推优”大会的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美术学院团委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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