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院务公开工作意见
(美党发[2020]017号)
为加强我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根据校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及工作目标
院务公开坚持“依法公开、民主集中、真实有效、积极稳妥、简便易行”的原则,并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通过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加大全院教职工对学院工作参与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
(二)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依法治院、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三)树立干部及教职工公正、高效、廉洁、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学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除党和国家机密、法律规定、学院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凡是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师生员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等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
对全院公开的内容
1.学院的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学院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学院经费年度预决算情况;
3.学院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廉政规定;
4.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条件、程序、结果;
5.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定、课题申报、奖惩、公派留学等;
6.工会会费、党费、团费收缴、使用情况(可在系统内公开);
7.学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学生转学、转专业、出国留学等相关事项的规定、程序;
8.学生党员发展、奖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毕业生就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困难补助等政策、条件、程序、结果;
9.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方案、竣工验收结果,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实施情况;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1.专项经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等审计政策、依据、程序、结果;
12.其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院认为有必要在院内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院务公开的形式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多渠道、分层次地公开,根据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在不同范围内公开。主要采用会议、公文、院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校园网等形式。要公布院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畅通公开和反馈渠道,确保院务公开正常有序地进行。
(一)教职工大会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在院党委领导下,教职工大会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对学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二)建立院情通报制度。通过协商议事会议、教职工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及院情发布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院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原则上应遵循确定内容、审查把关、公开实施等程序,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
四、院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学院建立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本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开的事项、内容、形式、程序及要求等,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充分重视院务公开的的信息反馈,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限期答复。
(三)学院工作实践中要将院务公开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五、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院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抓,条块工作负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院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岗位负责人组成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院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下设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兼任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条块岗位有1人专门做好院务公开具体工作。
(三)学院做好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